标准与技术
作者:管理员时间:2018-06-08 15:42:02阅读数:
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四川省地方标准《四川省岷江、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为控制和治理岷江、沱江流域水污染,改善水环境质量,我省组织编制了强制性地方标准《四川省岷江、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,并经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37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,现予以发布。
标准编号及名称为:
《DB51/2311-2016四川省岷江、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》
本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下载:四川省岷江、沱江流域排放标准.pdf